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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:忘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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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陌生女孩挑眉一笑,反问道:“为什么不是呢?”
    程苓摇了摇头,给自己倒了杯酒。
    “重来一遍,拥有一段完全不一样的人生,那些原本你以为得不到的东西,突然变得唾手可得,人就会慢慢的,一点一点的变得贪婪起来...总是妄图去追寻那些本来不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...”
    “比如呢?”
    “爱情。”
    说着,程苓突然笑出了声。
    “我喜欢一个人,可我一直都不敢承认我喜欢他,现在,他有了别人,不需要我的喜欢了,我的故事讲完了,该你了。”
    重活一世,在她眼里爱情本来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,她原本以为在自己的心里,只有如何把现在的这一生过好,不去走从前的老路。
    可是当那个人一次一次的把真心捧在了她的面前,她却一次一次的逃避,不敢面对,最后,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走在一起的时候,她却不管再怎么逃避,都逃避不了了。
    “你不是说你的故事很长吗?怎么就只有一句话?”女孩有些不满的追问。
    “是很长啊...”整整两辈子的故事啊,能不长吗?
    “既然你不愿意说,那就听我说!”面前的陌生女孩倒也没有多纠结,就直接自顾自的开口。
    “我喜欢一个人,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...不对,准确的来说,是我从见到他的那个瞬间开始,就已经喜欢了...”
    说起喜欢的人,女孩的眼睛里面就像是有星光一样,亮晶晶的,耀眼极了。
    “那他呢,他像你喜欢他一样喜欢着你吗?”
    女孩摇了摇头:“他这个人啊,高冷的很,不爱笑也不会笑,甚至连怎么和别人打交道都没有学会...像个书呆子一样,每天除了看书什么都不会。可是这也不能怪他,因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母,很多做人的道理,没有人教给他,他在完全自闭的环境下长大,能够努力的变成那个样子,已经是很好了。”
    “那你喜欢他什么?”在女孩的描述中,她所喜欢的人似乎是一个和周围的正常人不太一样的人。
    像这样特立独行的人,在社会上一般很难被其他人所接受,但在喜欢自己的人的眼里,不管怎样应该都是很好的吧。
    “你知道吗?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,就是他全神贯注的在做同一件事情的时候....他很喜欢画画,从来没有学过,但是很有天赋,我喜欢看他画画,喜欢他认真的样子...他在做自己的事的时候,仿佛这个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...这是我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的样子...”
    女孩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嘴里倒酒,然后突然大笑出声:“我这么说是不是显得我很矫情,很虚伪?好吧我承认...我喜欢他就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,比绝大多数我所见过的都要好看.....”
    程苓心里有点无语,但又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真实又可爱。
    “我第一次见到他,是帮我大表姐给他送东西,他是我大表姐最好朋友的孩子,大表姐的好朋友夫妻两个过世的早,所以他一直都有我大表姐看顾着,我见到他的第一面,就觉得我和他一定会有故事,可是他好像根本就不爱搭理我。”
    “后来呢?”
    “后来我就想方设法的缠着他,也许是被我纠缠怕了,也有可能是习惯了我缠着他,后来他也认命的时不时和我搭两句话,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向他表白的时候,他耳朵根都红了,像个木头一样愣在原地,一句话都不敢说嘻嘻...”
    说起过去的事,女孩的眼睛亮晶晶的,就像是倒映了星星在里面一样。
    “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也没有被女生追过...不过以他的性格,就算是被女生追了,应该也很难察觉到吧...一开始他并没有答应我的追求,直到有一天,一个男孩当着他的面跟我表白,我还没来得及拒绝,他就当着那个人的面...”
    女孩说着,脸上泛起一抹可疑的红晕:“那是我的初吻...虽然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再提要在一起的事,但是彼此都已经认定了关系,我以为我们真的会一直在一起的...可是...”
    女孩说着,脸上的笑容消失了。
    接下来的故事就是一个两人相爱遭到家里反对,又碰上男友劈腿的狗血俗套的故事。
    为什么说狗血呢?
    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耳熟了,程苓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哪里听过,但是又实在是想不起来。
    “照你这么说,你们两个应该分开很久了吧...到现在你还是忘不了他吗?”
    看见面前情绪低落的女孩,程苓有些难受。
    这个世界上最难释怀的就是感情,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来说,那个男人应该算得上是初恋吧,初恋又是所有爱情里面最让人难以忘怀的。
    程苓从来没有过那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难以忘怀的地步。
    当年对那个宋文成,不能说是没有感情,但是要把一切都归结于感情,实在是有些牵强。
    比起爱来说,程苓更多的是恨。
    她恨他的背叛和残忍。
    就只是这样而已。
    有人说如果不爱又怎么会有恨呢?
    但是程苓却认为,这样的看法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。
    就算不因为爱,在一起那么多年,就算是养条狗也该养出感情来了,天天吃你的喝你的蹭你的,结果却和别人跑了!跑了也就跑了吧,转过身还要回来咬你一口,恨不得扒你的皮,抽你的筋,吃你的肉,喝你的血!
    你说,这样的狗,能不招人恨吗?!
    如果换作是曾经的程苓肯定是无法对于眼前女孩的伤心难过,感同身受的,但是现在...
    程苓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张笑盈盈的脸,那个陪伴着自己走过很长一段岁月的少年,已经彻彻底底被划出了自己的人生里,日后,将会陪伴别人嬉笑怒骂,他的温柔他的好,将永永远远的属于别人...
    一想到这里,程苓的心就像是被人揪起来一样,疼的厉害。
    “我也尝试过放下,我试过很多方法忘记他...可是那些方法好像对我都不管用,为了忘记他,我找到了好多好多个他的代替品...那些人有的眼睛像他,有的声音像他有的性格像他...但是却都不是他...”
    女孩的声音一点一点的低落下来:“我明明已经尽力的在忘记他了,可他在我的记忆里却越来越清晰,甚至只要一回想起来...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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