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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 血骷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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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真是个痴儿!
    万华猛然间呆滞。
    他当然想过,王大龙孤身在外打工,肯定会过得很辛苦。
    但他却万万没想到,自己那位傻兄弟,为了省下钱给自己看病,竟然不惜忍饥挨饿、睡桥洞……
    人生难得一兄弟!
    王大龙的所作所为,让他痛心的不能自已。
    在那一刻。
    他双眼布满血丝,双手抱头趴在桌子上。
    于是,马大叔两口子,看到了令人心悸的一幕。
    万华拳头攥的嘎巴作响,肩膀也在不停地抖动,却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臂间,仿佛是不愿让他们看到,某样东西已经盈满眼眶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稷州城。
    鹤伴山深处。
    在一处景色优美的山谷中,有一幢风格雅致的小院遗世独立。
    院落里,青竹木屋、红灯笼,小桥流水、锦鲤鱼…,置身其中,仿佛徜徉在烟雨江南的精美园林。
    步入房间。
    更让人眼前一亮。
    紫檀家具、高档电器、羊毛地毯,奢华的宛如皇家宫殿。
    最吸引人眼球的,还是窗台下那张古朴巨大,做工精美的罗汉榻。
    俗话说十檀九空。
    是因为紫檀树历经风雨、百年才能成材,但成材的紫檀,树心必定会腐朽,故而鲜有大料问世。
    并且。
    随着历史上的过度采伐,当今社会的紫檀原料已基本绝迹。
    寻常富贵人家,能有一件紫檀打造的老物件,就已经视若珍宝。
    但如果这件由整张檀木板做成的古董罗汉榻,被那些收藏大家看到,肯定会叹为观止。
    这处小院人迹罕至。
    却经常有些妙龄美女出入,偶尔还有当红的女星。
    只有沈万宏,以及少数几个心腹保镖知道,这里便是稷州首富,沈万春保养金丝雀的欢乐场。
    此时。
    沈万春就在房间中。
    而他对面,那张被视为镇宅之宝的罗汉榻上,哩溜歪斜地坐着三名大汉,个个满脸凶意,气势彪悍。
    其中有名刀疤脸。
    叼着香烟,斜视着沈万春,沾满灰尘的马靴,就在罗汉榻上不停地搓踏。
    这让沈万春疼的心里直哆嗦,但平时高高在上的他,此时却不敢露出任何不满。
    因为这三人。
    正是血骷髅的骨干成员!
    面对这些恶名昭著的杀手,不仅沈万春小心翼翼,如果有武道高手在场,也会倒吸一口凉气。
    从这三人身上,故意迸发的磅礴气势来看,他们竟然都是内劲高手,其中那名刀疤脸,已经晋级内劲大成。
    要知道。
    在武道凋零的今天,任何一名内劲武者,都是纵横一域的存在。
    怪不得血骷髅,能让刑侦头疼不已,让全国富豪闻之丧胆。
    这三人联手的战力何等强悍,恐怕就是一般江湖宗门,都难以抵挡。
    “沈万春。”
    刀疤脸拉着脸直呼其名。
    “我血战义字当先,为给救命恩人辛战报仇,带领兄弟不远千里,从漠北荒原来到稷州,你却让我们兄弟,去杀一家老弱病残?”
    “你到底何居心?”
    他旁边的络腮胡子也猛地一拍扶手。
    “啪!”
    旁边站着的沈万宏,吓得猛一哆嗦,但急忙腆着笑脸解释道。
    “他们家的万华,正是烧死辛大师的罪魁祸首…”
    “你给我闭肛!”
    刀疤脸爆吼一声,缓缓扭过头,斜睨着沈万宏冷声道,“这里哪有你说话的资格!”
    “是是!”
    沈万宏悚然一惊。
    血战的那双眼睛阴骘冰冷,仿佛一头饿狼闪着寒光,让他忍不住浑身战栗。
    “血老大。”
    沈万春笑着一拱手。
    他虽然此时也胆战心惊,但终究见过大风大浪。
    更何况他内心,燃烧着复仇的熊熊怒火,于是竭力压下恐惧,故作平静道。
    “我兄弟话并无差!”
    “呸!”
    刀疤脸把香烟吐在名贵的羊毛地毯上,用马靴碾得粉碎,又凶巴巴道。
    “骗鬼啊,老子早已经调查过,你说的万华年方十八,因为生病,瘦弱的像个小鸡仔,这种人就算从娘胎里开始练功,也不会拥有那种神通。”
    “血老大有所不知。”
    沈万春强自反驳道。
    “他原本住在油坊胡同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贫民窟,如果没有滔天神功,稷州城的几大富豪,怎么会既送产业又奉上一号别墅?”
    “少你娘废话!”
    血战根本不理这个茬。
    “既然又加上这几个人,那以前我们说的劳务费,是不是应该再算一下?”
    原来如此。
    沈万春脸上带笑,心里却一阵鄙夷。
    狗屁的为辛战报仇,狗屁的义字当先,这家伙归根结底说到家,原来是要坐地起价。
    不过能用钱摆平的事,在沈富眼里都不是事,他故作爽朗一笑。
    “这件事就算您不说,我也会解释清楚,先期支付的一千万,只是给几位好汉的路费,每杀掉万华一名家人,我会追加五百万,如果能解决万华,我会再奉上两千万!”
    “大哥…”
    沈万宏忍不住惊呼。
    但沈万春摆手制止他。
    “哈哈!”
    血战也脸色一缓。
    但却猛地拔出一把鲁格超级红鹰,毫不犹豫地勾动了扳机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“哗啦!”
    就见随着火光一闪,那把威力巨大的左轮手枪中,一粒金黄的子弹呼啸而出,沈万春背后墙上,那台70英寸液晶电视,立即碎成粉末。
    “啊!”
    沈万春惊呼一声。
    双手抱头瘫在地上,只觉得耳朵被一股气流灼的生疼,仿佛天灵盖都要被掀开。
    “哼!”
    血战手腕一抖。
    那把银光闪闪的大杀器,在他手掌间滴溜溜旋转,然后冷冷笑着桀骜道。
    “既然沈富这么上道,那我们兄弟今晚就杀上一号别墅,等解决了万华家人,就守株待兔等他回来,他就算有神功,难道能挡住这种专门猎熊的枪?”
    “那是那是!”
    沈万春惊惶未定地站起来,伸手摁了个按钮,时间不大,门外走进三名妖娆婀娜的女人。
    沈万春又道。
    “那就请三位好汉养精蓄锐,我等着你们的好消息。”
    “走吧走吧。”
    血战不耐烦地摆摆手。
    他们的眼睛,早已像见到小白兔的饿狼,死死地盯着那三位美女。
    走出小院。
    坐上车的沈万春,擦一把冷汗,对亲自驾车的兄弟道。
    “资产转移的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放心吧大哥。”
    沈万宏笑道:“我通过地下钱庄,已经把大部分的资产转移到南美。”
    沈万春一咬牙。
    “你立即带领父母和家人去南美,没有我的通知,千万不能回来。”
    沈万宏笑容猛地僵在脸上,一脚踩住刹车,扭头对大哥嘶声道。
    “我们一起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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